自然资源部:我国初步形成生态修复新格局
发布时间: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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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国青藏高原、黄河、长江等重要的大江大河重要生态功能区,布设了9项重大工程,守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守住自然生产的安全边界。
“十三五”期间,我国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规则,将陆地、海洋生态空间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需要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红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此外,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编制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布局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等7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2项单项工程。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 周远波:这也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制定的全国性的第一个生态保护重大规划,在全国青藏高原、黄河、长江等重要的大江大河重要生态功能区,布设了9项重大工程,守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守住自然生产的安全边界。
“十三五”期间,我国还开展了包括抚仙湖在内的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资金500亿元,目前实际完成的投资将近1700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保护地数量增加700多个,面积增加2500多万公顷,总数量达到1.18万个。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修复领域
十三五”期间,国家还开展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侧、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重点城市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修复废弃矿点近9000个、面积达到2.5万公顷。“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专项行动和工程成效明显,湿地生态系统逐渐好转,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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