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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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高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原山西省高平市兽药厂)位于高平市高平市文博街与神农北路交叉口西侧约500米处,中心坐标为经度112°55′34.99665″,纬度35°48′21.25369″,总用地面积1990.75㎡(约2.99亩)。地块西临凤和社区住宅区,北临凤阳社区住宅区,东临绿化草坪,南临凤和社区住宅区。
项目地块之前为凤和村集体土地,目前地块尚未开始建设。
根据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高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4〕07号),本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990.75㎡,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
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调查地块由物流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变更为机关团体用地,在此背景下,此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地块使用历史中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确定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等,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有关文件指导,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编制形成《高平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情况为山西省高平市兽药厂,并进行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根据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报告,各项监测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公共设施用地(A)的要求,不需开展进一阶段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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